通过无人机,高文看到敌人俯身换枪的间隙,果断现身窗口,朝着那人的腰子搂了一枪。
敌人的身体瞬间弯折,闷哼倒地。
高文立即翻身入户,确定对方没有反击能力后,随手抽走对方身上的战术马刀。
高文将马刀别在腰间,便看到一位同伴翻窗户跳了进来。
那人肤色白净,年龄跟高文相仿。
他的面容也算俊朗,虽然戴着毡帽,但是白色的长发卷在脸颊两侧,裹挟着浓浓的英伦风采。
他腰间挂着一条帆布袋,袋子里还别着六个燃烧瓶。
“伙计,我相信你的勇敢与智慧才是化解危机的钥匙,我愿与你同行。”
高文点了点头,这个青年名叫拉里修斯,绰号白毛,在罗斯家族的奴隶中,他是少有的精通音律的人才。
平日里他经常给奴工们演奏小提琴。
所以高文对他印象颇深。
“汤姆逊简直就是个白痴,他只会葬送大伙的性命。”
“好了,别提他了。”
高文一脸嫌弃地摆了摆手。
汤姆逊主张的线列阵型虽然是这个时代的主流战术。
可是在高文看来,那就是既呆板又愚蠢的排队枪毙。
真正的战术是因地制宜!
坦桑镇的街道宽达八米,两边的建筑之间还有胡同巷道。
最佳的应对方式就是占据有利建筑,攻防兼备。
同时还能确保伊莎贝拉的安全。
“接下来我们怎么做?”拉里修斯问道。
高文扬手指了指楼顶,拉里修斯顿时心领神会,扭头看了看单层的平房,果断钻进壁炉内,顺着烟囱向上爬去。
随后,拉里修斯扔下一道绳索,将高文拉上去。
屋顶的积雪厚达半尺。
高文调整侦察高度,重点观测屋顶侧翼的那条骑兵胡同。
“尤文,燧发枪太长,走不了烟囱,咱们来屋顶干啥?”
拉里修斯蹲伏着身体,将双手放在嘴边哈着热气,带着疑惑问道。
“嘘!”
高文做了个噤声的手势。
拉里修斯不解地跟着高文缓慢移动到屋顶边缘。
很快,胡同下面整装待发的骑兵映入眼帘。
“该死的!这里竟然还有伏兵!”拉里修斯面露诧异,不可思议的看向高文,声音低的宛若蝇蚊。
“别愣着了,快让敌人尝一尝莫洛托夫鸡尾酒的味道。”高文努了努嘴催促。
他之前就观察过了。
拉里修斯携带的燃烧瓶,是南方军用的版本。
瓶子里,不但有酒精跟火油,还添加了橡胶块。
这样能够增强黏附力跟燃烧半径,用来对付骑兵最为合适。
拉里修斯跟个老六一样激动的点头如捣蒜,急忙点燃两个瓶子抛了出去。
下一秒,他发现垂直掉落的瓶子钻进厚重的积雪之中,并没有爆裂。
不但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,反而引起了骑兵的警觉。
有人跳下马背,在雪中翻找起来。
有人则抬头朝着胡同上方观察。
屋顶的拉里修斯立马缩回脖子,苦着脸道:“我为我的失误深感抱歉。”
“没关系,你能行,再来一次。”
高文耸了耸肩,除了鼓励,还能说什么?